屋宇署證實 發勸喻信清拆令 鄭經翰劉皇發寓所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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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證實 發勸喻信清拆令 鄭經翰劉皇發寓所僭建
(成報) 2011年6月4日
  屋宇署證實,前立法會議員鄭經翰位於山頂的寓所天台,以及新界鄉議局主席兼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位於屯門青山灣的物業均有僭建物,惟並無明顯結構危險,當局會按緩急先後發出勸喻信和清拆令。鄭經翰回應本報查詢時反駁,屋宇署犯了三大錯誤,包括選擇性執法、侵犯私隱、以及不專業判斷,強調他會依法處理,但不排除會作出上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

  鄭經翰位於山頂種植道21號的三層高寓所,上月被揭搭建了一間天台屋,之上還有圍欄,令其看起來足高約五層樓,不過,他一直否認有僭建。屋宇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該署人員已到上址視察,發現大廈天台建有違例搭建物,但本身沒有明顯結構危險,亦無影響樓宇結構或妨礙走火通道。

鄭指屋宇署選擇性執法

  屋宇署表示,根據於今年4月1日生效的新修訂僭建物執法政策,有關僭建物屬於政策須予以取締的類別,會依次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拆除這些僭建物,並會先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

  鄭經翰昨晚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至今仍未收到屋宇署的勸喻信,但堅稱自己買下單位後,並未做過任何加建工程,現時已將事件委託包括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人士處理,強調一定會依法辦事,但不排除上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他又說,政府對僭建問題應該有更清晰的指引,處理事情亦要有輕重緩急。

劉皇發僭建無結構危險

  他又反指,屋宇署在事件中犯了三大錯誤,全港有很多僭建物,但有關他的物業消息曝光後,屋宇署就立即執法,是有選擇性。他又認為作為政府部門的屋宇署,不應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因為這會涉及私隱,他考慮就事件向私隱專員作出投訴。最後,鄭經翰質疑,屋宇署的判斷並不專業,「佢哋都無入過我間屋,點知有無結構性問題?」

  另外,屋宇署亦證實,劉皇發位於青山灣天佑居的獨立屋有僭建物,但就並非投訴所指的E座或F座,而是A座及B座,屋宇署指,該兩座獨立屋後面的庭園分別建有一個單層搭建物,並未經署方審批,因此屬僭建。

  但同樣指出這些違建物本身,沒有明顯結構危險,亦無影響樓宇結構或妨礙走火通道,會依次發出勸喻信和清拆令。天佑居6幢獨立屋都是由劉皇發本人及其子女為董事的公司持有,劉皇發早前已表明,若屋宇署證實違例會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