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坊4商户拒迁 政府收铺获判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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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坊4商户拒迁 政府收铺获判胜诉
(东方) 2020年10月7日
已纳入观塘重建计划、位於观塘裕民坊和观塘道之间一排商住两用大厦,尚有部分地铺占用人仍未迁出。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收回四个铺位及相关的土地空置管有权。

高院聆案官昨听罢双方陈词后,指出各被告主要关注赔偿问题,但《收回土地条例》中已有清晰指引,赔偿是否合理应交由土地审裁处裁断,裁定政府胜诉。

被告不满赔偿 轰「大石砸死蟹」

案中原告为律政司司长,四名被告分别为占用观塘道或裕民坊一带铺位的商户。原告早前入禀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午夜起,该些物业所处的土地已复归政府所有,惟涉案占用人未有应要求交吉。

四案被告均没有律师代表,他们亲自向法庭陈词,大部分均认为市区重建局的赔偿金额不合理,指裕民坊人流多,理应获较高估值;有被告批评当局没有解释清楚赔偿准则,质疑政府收地是「大石砸死蟹」;亦有被告希望法庭再给予时间让双方商讨。

政府代表律师则指,四铺是位处於《收回土地条例》之下的地段,有关赔偿问题应交由土地审裁处处理,并不构成抗辩理由。案件编号:HCA 235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