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棺材房」住戶:取締後何處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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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棺材房」住戶:取締後何處安身?
(文匯報) 2024年3月28日
土地與房屋問題一直困擾着香港社會,不少基層市民出於各種原因被迫居住於環境非常惡劣的劏房。謝先生一家三口現居於尖沙咀一間俗稱「棺材房」的單位內,三人的活動範圍就只有3.5平方米,「只放得下一張碌架床(見圖),但這小小的空間,卻是我們一家三口的住所。」他坦言,擔心「棺材房」被取締後,自己住不起房屋。關注組織促請政府在取締劣質劏房的同時,要提供安全網,安置受影響住戶,避免有人流離失所。

冀「先立後破」:有合理安置才取締

迫於經濟原因,謝先生不得不選擇這樣的狹小空間作為一家人的安身之地,「廚房、廁所跟其他住戶共用,睡覺的時候,我的妻子和女兒睡在床上,我就在下面打地鋪,居住環境肯定是很逼。但我不太覺得:對劏房的環境進行規管,取締劣質劏房後,就真的能改善我們的居住環境。」

從事地盤散工的謝先生認為,香港現時仍有一部分人選擇居住在這樣的板間房,甚至「棺材房」,證明這些人會因為經濟等原因,而對這樣的單位有所需求,「倘若日後將這些床位也取締了,業主不再提供這類單位,我們也找不到自己能負擔的單位,那我們該怎麼辦?如果一定要推行,我希望有合理的安置政策。」

他認為,與其對劏房的環境進行規管,特區政府不如規管劏房的租金,「我現在居住的單位環境雖然不太好,但租金卻要4,800元一個月,加上水電費要6,000多元一個月,我覺得這樣的租金對應這樣的環境,明顯是不合理的。」

指屯門過渡屋實在太遠

極度逼仄的居住環境曾讓謝先生一度想過搬離,「其實之前有申請到屯門的過渡性房屋,但去現場看了,覺得地點實在太遠,如果搬入,我要轉工,女兒也要轉校,綜合考慮過後,還是決定維持現狀。」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席施麗珊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劏房登記制度能夠取締劣質劏房,保障劏房居民的居住環境,「但在推行之前,必須要有安置政策,如果沒有安置政策,只是單純取締,那我覺得會令到很多人無處安身。」

她建議安置政策可參考拆遷的安置安排,「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申請條件都建議進一步放寬,相當一部分居住在『棺材房』的住戶都是單身人士,願意搬去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但受到某些條件的限制,未符資格申請。」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