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入稟告盜用資料勝訴


2010年1月28日 18:24

 

【明報即時新聞】科一有限公司(下稱原告)去年七月入稟高院,控告香港地產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被告),指該公司在未經其授權,由原告客戶港龍地產公司的電腦內,非法複製及發放原告擁有的物業成交資料予其他地產代理公司,藉以牟利。

 

入稟狀指出,原告在2001年至2004年期間,以書面合約方式,授權港龍地產公司,可使用原告提供的系統及物業成交資料,而合約指明,港龍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以及向其他未獲授權使用的公司發布有關資料。

 

被告向法庭申請剔除案件,法官今判被告敗訴,需繳付堂費及原告的律師費。

【案件編號﹕HCA 1649/2009】

http://property.mpfinance.com/cfm/pa3.cfm?File=20100128/pab01/p41838a.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