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上诉得直 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均合法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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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丁屋政策上诉得直 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均合法合宪
2021年1月14日
上诉法庭昨日(1月13日)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的免费建屋牌照、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均属《基本法》第40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并合法合宪。

上诉法庭就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案原讼法庭判决的上诉作出裁决,发展局回应时表示政府对上诉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至於较早前因原讼法庭判决而暂停接收和处理以私人协约及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的小型屋宇申请,当局将研究上诉法庭的判词,再安排恢复接收和处理这两类申请。

小型屋宇政策1972年起实施,批地方式包括以免费建屋牌照方式容许申请人在其私人土地上兴建小型屋宇、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出政府土地,以及以换地方式批准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土地上建屋。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2019年4月8日就司法覆核案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以免费建屋牌照及换地方式申请在私人土地兴建小型屋宇属《基本法》第40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并合法合宪;但以私人协约及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兴建小型屋宇则不属该等权益。与讼各方均提出上诉,上诉法庭今日裁定政府上诉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