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厘清凶宅交易责任

新闻资讯 > 代理新闻 返回
浏览人次 : 6535
代理新闻
地监局厘清凶宅交易责任
(文汇报) 2021年3月27日
二手盘源减少令凶宅或附近单位再成为市场资金追逐对象,日前更出现「超级凶宅」楼上单位成交个案。地产代理监管局为此特别向市民厘清地产代理在相关交易中的责任。

非代理必须提供资料

地监局指,所谓「凶宅」在法律上并没有定义,各人对「凶宅」的理解及接受程度都不同。同时,有关物业内曾否发生死亡事件,也并非《地产代理条例》下订明地产代理必须向客户提供的物业资料之一。

然而,倘若客户(即准买家/租客)查询有关「凶宅」问题,地产代理应采取合理及切实可行的步骤去查核,例如从物业的土地查册记录中,查核有否业主的死亡记录,并如实告知客户有关记录。假如土地注册处并无有关记录,或从其他途径查证后仍无法解答相关疑问,便应向客户交代清楚,避免引起误会。

另外,地监局提醒,消费者向代理查询有关「凶宅」时,应使用清楚的字眼例如有否凶杀案、自杀案,而非「有冇污漕嘢」、「古灵精怪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