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濫收水費可罰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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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業主濫收水費可罰萬元
(文匯報) 2021年5月6日
立會首通過議員政策性私人條例草案 紓基層負擔

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的情況普遍,令基層家庭的生活百上加斤。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由工聯會議員麥美娟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草案》,禁止有人以超過所訂的用水收費出售供水,違例者可被罰款一萬元。這是立法會首次通過由議員提出的政策性私人條例草案,麥美娟希望透過修例,阻嚇濫收水費的劏房業主,紓緩基層家庭負擔,並感謝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及政府部門的協助。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則表示,政府歡迎修例,又表示水務署日後會認真執法,主動巡查劏房並迅速跟進投訴個案。●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目前,水務署住宅用水收費為首12立方米免費,其後水費按用量遞增,介乎每立方米4.16元至9.05元。根據劏房租務管制小組3月發表的報告,劏房住戶水費中位數為每度水13元,明顯高於水務署的收費。

民建聯議員鄭泳舜表示,目前很多劏房都沒有獨立水錶,甚至接獲有租客投訴業主鎖起分錶,令租客無法得知實際用水度數。現行法例雖禁止出售用水,但同時列明業主可自行?定收取多少費用,變相令業主可以維修水喉等為名收取更多費用,故他支持是次修例。

梁美芬:幫基層應增建房屋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亦支持修訂,但她強調,劏房不止有濫收水費的問題,還有不少安全隱憂,要真正幫助基層市民,政府必須增加房屋供應,縮短輪候公屋的時間。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擔心,無良劏房業主會巧立名目,以其他方式向租客濫收費用,促請政府要配合劏房租務管制。

立法會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表示,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的情況普遍,但租客因怕被業主趕走,只能忍氣吞聲,相信是次修訂能有效阻嚇劏房業主濫收水費。

他並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已表明將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有關租務管制的條例草案,內容包括制訂標準租約、引入優先續租權及規管續租的租金加幅等,相信能與是次修訂相輔相成。

黃偉綸:如違規必提檢控

黃偉綸於回應時表示,政府認同及歡迎修例,相信可減少部分業主濫收水費的情況。他指水務署一向關注濫收水費的情況,未來會加強宣傳,包括業主收取租客水費時須注意的事項,並鼓勵他們申請獨立水錶,水務署亦會在熱線增設選項,讓市民舉報濫收水費。當局會認真執法,如發現違規必定會提出檢控。

麥美娟在總結發言時直言,大多數劏房戶都是收入微薄的基層市民,即使是一百幾十元都會對他們構成大影響,希望業主可以關顧基層市民,又感謝所有曾協助她提出草案的人,指香港經歷由亂及治的局面,希望各政黨和特區政府繼續努力,讓市民可以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