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差餉研累進 自住可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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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差餉研累進 自住可寬減
(文匯報) 2021年2月25日
差餉每年為政府提供穩定的主要收入來源,2019/20年度達209.8億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到,研究採用累進制徵收住宅差餉,即是售價 / 租值越貴的單位,差餉率亦越高。目前是統一以單位租值的5%徵收差餉。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表示,差餉制度自1995年以來一直未有重大改變,為確保與時並進,已要求財庫局和差餉物業估價署,檢討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恒常寬減。

財庫局常任秘書長(庫務)劉焱昨日亦指,海外普遍會以租值、物業價值形式累進收取,如使用累進方式,或要為自住物業提供寬減等,認為累進形式更能反映能者多付原則。

謝偉銓倡加豪宅印花稅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支持政府以同一原則,研究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恒常寬減,取代每年一次「鋪鋪清」的差餉寬免。他又指,現時物業交易印花稅的最高徵收率為4.25%(不計各項樓市辣招),物業售價去到約2,174萬元已「到頂」,有關稅率及稅階已多年未有調整,但其間本港樓價卻累計升了兩三倍。

謝偉銓認為,政府應以「能者多付」原則一併檢討,研究對樓價超過5,000萬元的「真豪宅」及1億元以上的「超豪宅」,徵收較高的物業交易印花稅,一方面增加庫房收入, 一方面發揮財富再分配的效果。

華坊諮詢評估資深董事梁沛泓亦認為,車位業主租金額細,屬於非住宅物業,享有較高的差餉優惠,是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下的得益者。他認為,加差餉稅率可以縮窄貧富差距,也是優化稅基的方法。但自住物業的差餉寬減,可能鼓勵更多業主瞞報出租物業,這方面政府需要加強資源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