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維修多糾紛 房委會應出手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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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邨維修多糾紛 房委會應出手解困
(文匯報) 2022年11月25日
「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公共屋邨是法團糾紛重災區之一。有業內人士解釋,租置屋邨樓齡正值約30年的大維修期限,加上房委會早年設立了「維修基金」,動輒上千萬元的法團儲備令圍標集團垂涎,不少圍標集團密謀染指租置屋邨的大維修工程,不擇手段地「搶標」而引發糾紛。在這情況下,仍持有約兩成業權的房委會往往在業主大會上「保持中立」,任由小業主苦戰圍標集團,令情況變本加厲。

屋邨維修基金成圍標黨「獵物」

房委會1998年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並為計劃下每個屋邨設立「維修基金」及一次過注入數額相等於每一住宅單位1.4萬元的款項,以支付屋苑公用地方與設施的重大維修工程費用。該計劃至今共涉及39個屋邨獲超過18萬住戶認購單位,同時有約4萬個由房委會擔任業主租予合資格公屋申請人的未售出單位,換言之,房委會在租置屋邨平均手執約兩成業權。

這些屋邨不少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迄今已達到強制驗樓或大維修的30年期限。物業管理行政及文職人員協會主席吳家業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這些屋邨單位眾多,動輒數千萬元的維修基金,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引來圍標集團虎視眈眈。

沙田法團聯席秘書長祝慶台認為,無論是租置屋邨,還是居屋,房委會都持有相當大比例的業權,但就在屋邨各項投票表決時置身事外。據他觀察,房委會代表基本上會出席九成以上的法團管理委員會會議及業主大會,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房委會代表均沒有發言及投票。

他明白,房委會採取中立態度,是希望鼓勵業主主導參與屋邨管理事務,然而站在社會責任的角度,房委會有義務行使手上神聖一票,「房委會有相當豐富的房屋管理經驗,理應在重大決議上投票,以及為小業主提供適當建議,畢竟市民對政府意見有一定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