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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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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临约前再查册最稳阵
2007年12月29日 (明报)

【明报专讯】土地注册处的查册服务,早前因搬迁数据中心而暂停服务(包括网上)逾一天,而以往也曾在极罕见情下出现查机「慢机」。由於地产代理条例规定,代理必须於签约前查册,所以有地产代理商会呼吁所有会员,任何情下查册服务停顿时,不要为物业买卖及租务签约及交付订金。不过,法律界人士则存有不同意见,稳阵派意见认为应等候查册重开后,才落实签约。撰文:周伟强

在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下,已注册的文件较未经注册的文件或在其后注册的文件,在法律上有优先权。所以,对业权有影响的文件均会尽快注册,而买卖合约及楼契均会於签署后一个月内注册,否则优先权便有机会被取代。

另外,地产代理条例列明:「为住宅物业的卖方行事的持牌人,在紧接该物业的买卖协议或租契订立之前,须就该物业安排在土地注册处进行土地查册,并向该物业的买方提供一份该土地查册结果的文本」。至於何谓「紧接之前」(immediately before),则法例没有列明。地产界人士指出,一般理解是与律师的「行规」相同,即签约前一刻,要进行一次查册。

签约不查册 代理先被追究

有读者曾来电表示,本年11月7日签署临约购买一个住宅单位,而代理於11月5日曾提供土地查册的副本给她看。个多月后,律师楼发现,单位於11月6日被一银行「钉契」(业权有问题,不利买家),而相若时间,业主更被颁令破产。她表示,及后获业主律师楼退回订金,但由於楼市及后回升,她已入禀向业主追讨损失。地产界人士表示,买家必须於签约前,要求代理再进行一次查册,以尽最大努力确保单位没有刚在签约前被「钉契」。

对於因不同原因未能查册时,应否停止签署临约,地产代理联会主席郭德亮则表示:「要停止。」他表示,由於土地注册纪录不时改变,签约前一刻不查册便签约,若及后才发现有维修令、涉及遗产、欠债等押记,代理肯定先被追究。

业权不清 临约可取消

郭称,若及后发现土地注册显示的问题,合约未有列明解决方法,而任何一方不愿退让,便有可能要透过法律程序解决。另外,有律师指出,签的只是临约,若日后发现业权不清,仍然可以取消交易,他称:「多年前,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都不能查册,代理不也是照样签临约?」

该律师称,现时签临约前,代理会查册,而签楼契(付尾数)前,律师楼会再查册一次,若签楼契前未能查册,则有需要延迟成交。

另外,律师谭日明则指出,应於查册重开后才签约,因为要等候的时间也不会长,若必须於查册停顿时签约,亦应在合约附加「查册重开后,若发现没有维修令……合约才生效」,由於无法预测土地注册显示什么问题,若非必要,不应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