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屋宇署长 自称没僭建 区载佳露台装窗无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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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屋宇署长 自称没僭建 区载佳露台装窗无入则
(成报) 2011年6月4日
  僭建风暴愈演愈烈,负责执法的屋宇署署长区载佳,位於港岛大坑的住所,被揭在没有入则审批的情况下, 在露台加装玻璃窗围封, 不过,区载佳发表声明否认僭建,表示在露台或在防护栏上安装可以开关的玻璃窗,如无改动防护栏,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可以豁免审批。

  区载佳与妻子於91年购入大坑嘉宁径23号豪园A座2楼一个约3,000平方尺的单位自住,现时露台矮墙上加装了一排趟窗,但屋宇署并没有该单位入则改建的纪录。区昨日以书面回覆传媒查询,表示其单位外廊安装的趟窗,属於豁免审批的工程,并无违反《建筑物条例》。他指,「在单位的露台或外廊的防护栏障上安装可以开关的玻璃窗户,如果没有改动或拆除防护栏障,即并不涉及建筑物的结构,就是豁免审批的工程,亦符合建筑物规例有关居住用途的房间,必须有天然照明与通风的规定。」

  他强调,屋宇署对待每个怀疑违例建筑工程的举报均会一视同仁,现时他们已派员到他的单位视察,如发现有违例建筑,会依法采取行动,他相信同事会作出专业的评估及公正地跟进,承诺会在调查完成后向市民交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