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論壇
登入名稱
密碼
頁數:
是誰令樓市冰封
瀏覽人次:20911    回應:6

是誰令樓市冰封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8年11月19日

  有物業代理向我投訴,現在樓市呈現冰封現象,二手樓成交量未及正常一半,新樓盤亦出現大量貨尾單位,是小弟及大部分傳媒刻意唱淡樓市,除了小弟不時發表一些睇淡樓市的文章,而傳媒亦有意報導那些低價成交,他並且用物業代理做人質,話樓市冰封影響40,000個物業代理的生計,大有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為我而死之勢,其實,那位物業代理真的是有所誤會,樓市冰封是樓價已經嚴重脫離市民購買力,並非由小弟或者傳媒做成,而事實上令樓市冰封的另一原因是物業代理界做成,他們無時無刻都話樓市會無止境上升,令到打算賣樓的業主非創新高價不賣,而打算買樓的人又負擔不起,最後,成交量下降,出現所謂的冰封現象,而事實上冰封現象對業主來說是沒有損失,只是苦了需要樓宇買賣流通量來生存的物業代理。

  一向以來,物業代理界有一個錯覺,就是不斷唱好樓市,令到打算買樓的人會追價入市,但他們不知道,凡事都有一個盡頭,樓價升幅早已超越那個盡頭,不過地產商又可以提供高成數按揭,而物業代理又提倡父幹,將市場上的購買力搾乾搾凈,當購買力不足,而樓價又在高位,成交量偏低自然會下跌,樓市出現冰封反而是正常現象,物業代理點解唔怪自己而要怪睇淡樓市的人。

  我講大家可能不會相信,物業代理應該要多謝那些有影響力而有睇淡樓市的人,他們甚至可以說是破冰者,理由很簡單,只要有業主相信他們,自然不會要求創新高價賣樓,老C亦了解箇中道理,所以他才會轉軚,其實是絕對不容易,因為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一定會受到傳媒質疑,不過為了業界利益,老C亦沒有辦法不得不這樣做,其實,有影響力的物業代理,甚至指數公司負責人,他們在成交量偏低,樓市呈冰封現象的時候仍然唱好樓市,令到業主不願意賣樓,打算買樓的人又無能力買,他們才是樓市冰封的始作俑者,千祈唔好怪其他人。

是誰令樓市冰封
1. 真真薯片
2018-11-19 10:11
凡事都有個盡頭,樓價升幅早已超越那個盡

點為之盡頭?冇人買得起先叫盡頭,當新界仲有600萬以下300呎眼鏡房上車盤,點會到盡頭?當新界30幾年樓眼鏡房賣到1000萬,就真係盡頭啦
2. HKY
2018-11-19 11:19
今天湯先生解讀"成交量",
我獲益良多。
未知這跟股市"成交量",
是 源出一切嗎?!
非常感謝今天這篇文章!
3. HKY
2018-11-19 11:24
愚見!
以地產富豪级身家的財力,只要肯"使錢",營造"大漲小回"格,久渴買樓的星斗市民,"被再一次洗腦",話 "什麼"今次大漲小回,跌咗唔入市,今世您都再冇機會架嗱"!
一樣有羊群,跟住前面隻羊,的,跳入去!
( 仲要係係"唔知香港經濟前途","貿易戰發展成点","加息","巨大供應量的狀況"下,實肯衝入去!)
冇辦法啦!冇錢嘅人(我也是)真係唔震得㗎!!!

4. 點為之盡頭?
2018-11-19 11:31
當啲人忽然間意識到唔好追、追唔起之時, 咪就係盡頭。
負擔得起 800 嘅唔追 1000, 只係肯俾 800
負擔得起 600 嘅唔追 800, 只係肯俾 600
負擔得起 400 嘅唔追 600, 只係肯俾 400
負擔得起 200 嘅唔追 400, 只係肯俾 200
咁就係時候跌兩舊架啦, 邊個唔知借五舊加一厘要還多三年半? 唔減? 連黎睇嘅人都冇。
可以點? 學人招標? 掛個牌響個窗度? 定掛響頸企響條街度?


5. 哈哈
2018-11-19 14:55
一樓都幾好笑
一開始否定有盡頭
之後又為盡頭定義

6. al70
2018-11-19 20:54
呢几年賣鴉片楼,數量超晒標。為做生意唱好搂市,氹人追价。冇生意又唱淡,博人沽搂。。
害人终害己。轉行吧。。
頁數: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回應 / 留言規則
  1. 禁止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
  2. 禁止以名稱/暱稱/綽號/同音字等批評或映射任何人士、機構、公司;
  3. 禁止發佈有關招聘、推銷、廣告等內容;
  4. 禁止公開任何個人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即時通訊帳號等)。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聲 明

所有議題/文章由其作者提供,大部份回應/留言是即時上載,少部份未註冊為會員的回應/留言會經我們的系統過濾,所有議題/文章/回應/ 留言/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地產資訊網(Property.hk)立場和觀點。由於本【地產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 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歡迎以留言或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admin@property.hk),我們有權刪除/堵截任何留言 (刪除/堵截留言前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如有任何爭議,本網站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