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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亮言

副學士與細價房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15年9月20日

      小女非常雀躍通知我,科大排名超越港大,我明白原因,因為小女拔尖入科大環球商業學院,一定有感情,我對她說,千祈唔好咁開心,港大底子厚,在近兩年因為受政治環境影響才跌級,當同學認識到在學院搞政治,即是毀滅自己前途,在美國,只有在越戰時,美國佬將夾硬將大學生送上戰場,大學生才羣起反之,甚至變成嬉皮仕,自此之後,幾時聽到大學生反美國政府。香港大學生搞政治,好比有些中學畢業後,不能夠進入大學,而修讀副學士課程一樣,簡直浪費時間,讀副學士的人兜兜轉轉,十個之中都唔知道有幾多個可以進入大學,就算有機會,當他們重入大學時,中學同班同學已經大學畢業,一定會有人話我誇張,如果他們唔信,就問一問他們身邊讀副學士的朋友,能夠重入大學已經是天人,幾多歲已經唔重要。

      我有一次在馬場跑步,見到兩個小朋友討論讀副學士,我非常冒昧對他們說,如果你們打算消磨時間,就不妨去讀副學士,否則,就返回中學,希望校長能夠給予機會重讀,這樣做,入大學的勝算比讀副學士高得多,最近,我再見到他們,只不過事隔一年,他們已經考入大學,他們多謝我。

      今日,我睇到不少年輕人買細價房,美其名是上了車,但事實上那些細價房最多能夠住兩個人,並非長遠之計,而且,在買入那些細價房之後,要等三年後才入伙,再多三年後才可以免除SSD,而在這六年間,樓價在供應增加或者在其他因素下作出調整,那些今日沒有買細價房的人反而有機會正式上車,相比之下,那個今天買入細價房的人反而損失機會,如果結婚兼有小朋友,他們所買的細價房就不夠地方用,今日買細價房的人好似已經上車,其實,就好似讀副學士一樣,反而會阻慢他們上車的時間,倒頭來,欲速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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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刀一快 2015-09-20 09:45:29
買呢種劏樓嘅人,估計係心態最弱嘅一群,談唔上剛需,收入未必高,當樓市氣氛轉變明確,未來可能會大批掟番出嚟。
2. 凡人 2015-09-20 10:12:07

博士,很好的比喻,讚!

三年又三年,供樓三十年,擔憂多少年!

3. 旺絲 2015-09-20 10:30:19
博士, 咁請問係唔係如果有能力又有需要應該直接上中價或者大一點的單位?

因為一直以來有D前輩都係教我地, 第一間樓LUMP SUM 一定要越細越好!

唔知博士底者呢度其他師兄可唔可以比D意見?
4. 生於憂患 2015-09-20 10:51:09
湯博士的比喻入木三分, 很有年輕人的觸覺。對趕唔切買劏房豪宅的八、九十後一記當頭棒喝。
6. ssd 2015-09-20 11:20:41

博士,就稅局喺ssd 既年期定義,係寫簽臨約起計三年,唔知買三年樓花,比細訂後簽果份算唔算呢?
小弟因資金所限,本來有意買新盤自住,但聽博士一講,而家心大心細,如要鎖六年,我又真係驚到時唔知咩世界。

4.

問: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如何界定取得及處置物業的日期 ?

  

答: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7. 長俠 2015-09-20 11:21:06

在買入那些細價房之後,要等三年後才入伙,再多三年後才可以免除SSD.

博士請你查清楚買樓花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期計算SSD日期或入伙紙計算SSD日期,因嚴重影響住宅樓花買賣決定.

8. Kitty Ng 2015-09-20 11:33:06
新樓入伙後才計算SSD?乜唔係簽咗臨約後就已經開始計SSD期限咩?博士有冇摘錯咗?
9. 長俠 2015-09-20 11:41:55
市場需求出現變化,分支一人家庭,二人同居吾結婚,結婚後也吾生仔,單位現真不需太大,但200呎實用,地氈位祇得150呎,無人性化,如地氈位有230呎,即現在實用面積有300呎我覺得可以接受,也算長遠之策,傳手也會受歡迎.
10. Kitty Ng 2015-09-20 11:46:35
仲有,我記得博士早排話過買新樓好過二手樓,因為地產商多優惠畀準買家。博士不足三個月內便轉軚,你有何解釋?
11. 魚蛋仔 2015-09-20 12:13:31

To 3/F

置業需要人人不同,賺錢的能力也人人不同。如果一個人能力有限,當從細價樓開始,既然你有如此能力,當從自己的能力和置業需要著手。况且博士一直強調,細樓風險大,大價樓風險現階段相對小。

小小個人意見。


12. 飛 2015-09-20 12:16:45
博士:ssd是否應以簽訂臨約計3年。
13. 過來人 2015-09-20 14:04:17
旺絲, 博士在上文不是正正答了你的問題嗎?叫你等下先買。買細的要守最少六年,肯等的人可能在六年後住大屋,如果現在上車細價房,三年後才可以住,再等三年才可賣。你自己想想。六年後如果有了小朋友,一定不夠大。
14. SS 2015-09-20 14:41:52
 在買入那些細價房之後,要等三年後才入伙,再多三年後才可以免除SSD

SSD 不是簽臨約開始計?
15. 麥包 2015-09-20 14:51:17
睇完這篇文章,真是後悔上了像副學士的車,慘!
16. Small Potato 2015-09-20 15:55:55
風牛馬不相及但咁都比你聯繫到一齊,真係得意;)
17. 過客 2015-09-20 16:02:02
SSD6年都出得街,睇黎有人要掉職了
18. Joe 2015-09-20 16:18:17

唔知博士有冇呢個意思:
讀科大環球 = 買毫宅
外國讀 = 買海外物業
讀學士 = 買中價樓
讀副學士 = 買細價房
乜都唔讀 = 儲下錢先

19. 引刀一快 2015-09-20 16:28:11
賭博士 = 工商鋪
20. Joe 2015-09-20 16:46:28

生BB = 買地皮?
21. 小記 2015-09-20 16:47:03
To :網主,Admin,Law student,各熟識SSD計算的網友,

SSD是以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文件日期開始計三年,還是以ASSIGNMENT文件日期起計三年,如果是以ASSIGNMENT文件日期起計,那樓花又不是completed即供,相信博士今天的文章正確,否則就要視乎付了樓花臨時訂金後,幾時簽正式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文件?

22. 舍神 2015-09-20 17:23:11
見到母校畀人騎住,冇癮也!
以往香港是騎實星州,左耳陳說得對,已給人超越了。
最黑人憎莫過如卿姐呢d只為議員職位的黨派,仲有面出來賊喊捉賊!

有人說學校已由教育下一代變成囚禁下一代。
副學仕不但學費高昂,仲消磨年青人意志自信。但卻提升他們的眼角,不能面對現實從底做起。更甚者變雙失隱青。

至於百多呎的新樓,呢d垃圾級數的樓,是留給傻瓜買的。燦爛過後,是無盡黑暗。


23. 引刀一快 2015-09-20 17:31:43
舍神兄

呢種細屋其實好好住,當書房、工作室,用嚟閉關,正到爆。
大部份嘅嘢都觸手可及,做嘢精神好集中。
但有兩個問題,1,價格必需低,2,千祁唔好得一間咁嘅屋。
24. Philmate 2015-09-20 19:26:05
博士,
Ssd係計簽臨約計架!
我諗你近年都無咩買樓混亂左了!
25. 唔明 2015-09-20 20:10:49
臨約只有約5%會登上土地註冊處,其餘95%政府怎知其日期呢?
26. 何博士 2015-09-20 20:55:25
湯生你又攪錯了!
新樓樓花計SSD係用一簽臨約個份開始計, 不論是否採用即供或建築期付款!
只要合約是「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就開始計算SSD, 即不是三年又三年 (合共6年), 而是簽臨約三年後就可免除SSD, 當然如果樓花期長於36個月也未入伙, 對於業主出售會較現樓折讓一點, 但重點是已免SSD 

http://www.ird.gov.hk/chi/faq/ssd.htm

問: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如何界定取得及處置物業的日期 ?           

答: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29. 舍神 2015-09-20 21:13:40
引刀一快

明白! 
如果買在父母旁邊就當高私隱"獨立屋"。
30. 何博士 2015-09-20 21:29:40
湯生:
新樓樓花計SSD係用一簽臨約個份開始計, 不論是否採用即供或建築期付款!
只要合約是「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就開始計算SSD, 即不是三年又三年 (合共6年), 而是簽臨約三年後就可免除SSD, 當然如果樓花期長於36個月也未入伙, 對於業主出售會較現樓折讓一點, 但重點是已免SSD 

http://www.ird.gov.hk/chi/faq/ssd.htm

問: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如何界定取得及處置物業的日期 ?           

答: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31. AH-HO 2015-09-20 21:38:00
劏房樓、副學士,都是用來頂住先的東西,而呢D野,頂頂下就無市場了。
32. 望東樓 2015-09-20 21:39:16
in my layman's (non-professional investor, non-lawyer, non-tax accountant) opinion, it would be fair to say the clock of SSD starts to click right after an irrevocable (必買必賣) contract had been signed as a minimum?
33. 可博士 2015-09-20 21:49:00
湯生你又攪錯了!
新樓樓花計SSD係用一簽臨約個份開始計, 不論是否採用即供或建築期付款!
只要合約是「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就開始計算SSD, 即不是三年又三年 (合共6年), 而是簽臨約三年後就可免除SSD, 當然如果樓花期長於36個月也未入伙, 對於業主出售會較現樓折讓一點, 但重點是已免SSD 

http://www.ird.gov.hk/chi/faq/ssd.htm

問: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如何界定取得及處置物業的日期 ?           

答: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34. 路人皆知 2015-09-20 22:02:54
可能博士好耐冇買樓花了,
35. 我都唔明 2015-09-20 22:18:42
樓上可博士,落訂認購樓花,等同簽了買賣合約登記在田土廳?
37. taobaomaster 2015-09-20 22:29:26
35/F 

係, 除非係簽正式買賣合理時 no show, 即撻訂
38. 丁蟹 2015-09-20 23:58:56
6年SSD???湯生知政府又出新招?
39. taobaomaster 2015-09-21 00:49:14
呵呵呵, 36/F 又 delete 左啦


40. 忠實讀者 2015-09-21 01:19:03
很生動貼切的比喻,通俗而懂,亦有智慧。
41. 引刀一快 2015-09-21 04:24:43
To  29樓 舍神兄

對,正到爆。